Q承租與駕駛是否可以不同人?

A:
不行,承租人需與實際駕駛相同,簽署租車合約及取車必須為承租者本人,除經甲方事先同意並登記於租賃契約外,不得交由他人駕駛,且當車輛發生意外或承租期間,衍生任何停車費、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損失皆由承租人負
※附加駕駛:額外駕駛人員將每人加收新台幣 $100/日 ,但亦須符合承租人條件並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及能於台灣合法駕駛的執照。